关于评选和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2007年06月08日 12:02 外国语学院 点击:[]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我院党的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经院党委研究,拟在“七•一”前夕,对我院在2006-2007学年中表现突出的党支部和党员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向前发展。

2、深入扎实地开展党员争先创优活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3、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务实、具有开拓精神。

4、在迎接本科教学评估、教学、科研等方面表突出,为学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2、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为人表率,热心为群众服务,服务意识强。

3、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奋努力,勇于创新,在本职工作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创造出优异的成绩。

三、评选比例和方法

1、评选比例:

(1)先进党支部2个;

(2)优秀党支部书记2个;

(3)优秀共产党员:按党员人数的20%推选;

2、各党支部在6月20日前将先进党支部的申报材料和优秀党员的推荐名单报党委。

3、评选方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共产党员在各支部推荐基础上,由院党委研究决定。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0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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